低壓斷路器的額定短路分斷能力和額定短路連接能力不應低于其安裝位置的預期短路電流。當動作時間大于0.02s時,短路電流的非周期分量可以忽略不計,即短路電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可以作為最大短路電流。當動作時間小于0.02s時,應考慮非周期分量,即短路電流第一周期的全電流應取為最大短路電流。如果驗證結(jié)果顯示斷路器的通斷能力不足,應采取以下措施。
a)在斷路器電源側(cè)增加其他保護電器(如熔斷器)作為后備保護。
b)使用限流斷路器,可根據(jù)制造廠提供的允許電流特性或限流系數(shù)(即實際開斷電流峰值與預期短路電流峰值之比)選擇相應的產(chǎn)品。
c)更大容量的德力西斷路器可以重新選擇。各種短路保護斷路器必須能在閉合位置承載不受限制的短路電流暫態(tài)值,也能在規(guī)定的延時范圍內(nèi)承載短路電流。該短時負荷的短路電流值不應超過斷路器的額定短時耐受能力,否則應采取措施或更換斷路器的規(guī)格。一般在斷路器樣品中給出產(chǎn)品的額定峰值耐受電流和額定短期耐受電流(1s電流)。對于交流電流,短期耐受電流應基于無限制短路電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